尤美女律師以30年歲月,和婦女新知及同志團體攜手拓荒、披荊斬棘,為台灣鋪就婦運及婚姻平權之路。從體制外的運動者,挺進國會擔任立委,背負使命勇敢向前,她說,「回頭看,所有法案都是十年的努力,不可能一蹴可及。只要一步一腳印慢慢往前走,成就不必在我,大家一起努力,總是會到達彼岸,會完成一些事。」
婦女新知推動台灣女權大步走
被譽為同運女神、婦運戰將的尤美女律師,小時候對於生涯志向的想像其實很貧乏。她說,在那個年代看不到女性典範,從小沒有雄圖大志,只想當個女秘書,不過身為學霸,事與願違,台大法律系畢業之後,陸續考取律師、法官與法律研究所。
被剛好婦女新知協會雜誌社(婦女新知基金會的前身)需要一位法律人,尤美女律師就去了。「其實當時連一點性別意識都沒有,求學時沒有感受過什麼歧視,性別眼睛沒有打開,所以到了婦女新知就被當頭棒喝!當我張開性別眼睛,就看到了不同的世界,整個人生開展也是因為婦女新知而有所不同。」
被從性別意識啟蒙到推動立法修法,婦女新知對台灣女權的推動,扮演著重要角色。1987年發生「國父紀念館事件」,女性新進員工被迫簽署單身、禁孕及年滿30歲必須離職的切結書,成為催生《男女工作平等法》(今《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導火線,尤美女律師驕傲地表示,「這是第一部由民間婦女團體自己寫好、送到立法院連署並且三讀通過的法律,也是迄今民間立法的濫觴。」
被《男女工作平等法》的訴求重點,是將育兒責任從個別女性身上卸下,由國家社會來承擔,女性才能走出私領域的枷鎖。為此尤美女律師開始學習法案連署與遊說,「當時我們不認識任何立委,也不知道如何送案連署,有人說立委逐媒體而居,只要有媒體就會有立委出現,所以我們送案時就在立法院門口開記者會,真的就有很多立委自己出來表示願意支持。」
民國84年3月2日,尤美女律師參加婦女新知與晚晴協會,連結婦女團體發起的「女人連線,38修法大行動」。我都還沒看過怎麼簽?
為了連署,尤美女律師到立法院研究室一間間敲門拜訪,自我介紹是婦女新知提出的法案,「很多立委完全不看,喊聲婦女團體讚啦!拿起筆就簽名了。」但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有位立委很堅持地說,「我都還沒看過,要怎麼簽?先放著,看完可以就幫妳連署。」「這是你們應該立的法,我幫你們寫好,竟然還不肯簽!」當時還是初生之犢的尤美女律師,感到非常生氣,憤而離開,「這位龜毛的立委就是陳定南!他後來看完也簽好回傳。他是非常嚴謹的法律人,會一個字一個字仔細看完才簽,這就是個人的風格與態度。」
「後來我當上立委,報到第一天,就有很多資深立委的助理,拿著一疊法案要我連署。我說,『我都還沒看過,要怎麼簽?』拿來仔細看,發現助理在一旁坐立難安,原來他們要利用黨團會議前的10分鐘,拿給很多立委連署,我慢慢看會把他卡在那裡。」
尤美女立委請對方傳真到辦公室,後來收到傳真,一看錯字一堆、邏輯不通,「我拿筆在上面直接修改,助理跟我說,不能改人家法案!我很不服氣,打電話問資深立委,那些法案明明有問題,這樣也可以嗎?前輩告訴我,每個法案需要15位立委連署,為了讓法案成立,大家都閉著眼睛簽,如果不滿意,也可以提自己的版本,連署只是讓它成案而已,我才曉得原來這裡有眉角。」
多元策略修法提升婦權
過去依照《民法親屬編》規定,妻要從夫、妻冠夫居、冠夫姓、子女從父姓、財產歸夫所有,甚至親權行使父權優先,離婚子女監護權當然歸夫、婦女隨時會被不合理的法律制度掃地出門。離婚教主施寄青將修法任務託付給尤美女立委,「我一口答應,後來發現踢到鐵板,每個條文的背後,都是五千年文化封建制度與家庭制度的遺緒。為了討論婚姻解構後該何去何從,我們邀請文、史、哲各領域專家共同討論,要讓女性從傳統的婚姻制度解放出來,讓婚姻變成男女平等的夥伴關係。」
鑑於《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被冰凍在立法院多年,因此這次《民法親屬編》修法,開始學習新的運動策略,包括設立民法諮詢熱線、培訓志工、成立「婆婆媽媽戲劇團」下鄉、組織律師團講演及發起萬人連署等,尤美女律師說,「我們先在外面動員民間團體、引起社會共識,再把法案送進去。」
由於法務部不願提出修法,尤美女立委以實際案例聲請釋憲,第5屆大法官也在卸任前做出釋字第365號解釋,認為與憲法精神有違,法務部依此陸續修正明顯歧視女性以及包括夫妻財產制有關的所有條文,「儘管到現在還在修,可是至少改善了婦女在婚姻家庭的法律地位,也改變了婚姻的結構。」
婚姻平權的政治角力
剛進入立法院時,剛好遇到一對男同志結婚多年,因戶政單位不受理登記,而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法官諭知要停止審判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尤美女律師說,「我們開完聲援記者會,就提案修正《民法親屬編》相關規定,希望拋磚引玉。」
其實2006年蕭美琴委員就曾經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但屢屢被國民黨擋下而無法排入議程,2012年還是國民黨多數,但這次《民法親屬編》修正案闖過程序委員會與院會,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剛好我是民進黨在立法院第一個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我排進議程,先安排公聽會,這是同志議題第一次在官方公文書中被記錄下來。2014年再次排入議程進行逐條審查,因國民黨拒絕簽到而流會。」
2016年總統大選,蔡英文表態支持婚姻平權,民進黨選舉大獲全勝後,10月發生畢安生教授自殺事件,又適逢同志大遊行,尤美女律師說,「當時壓力非常大,有人說民進黨在騙選票,我知道同婚法案一定要過。」於是尤美女立委提出新的《民法親屬編》修正版本,在10月召開記者會,同一天國民黨有許毓仁立委提出版本,時代力量也透過黨團提出版本,「無論如何,看到三個政黨在同一天都提出修改《民法親屬編》的同性婚姻法案,表示大家都嗅到時代潮流,覺得那是會通過的東西,所以在搶credit,誰也不想讓誰拔得頭籌。」
11月17日我之後再度排入議程,在委員會因所有委員除了兩黨總召外,均個別連署法案,基於禁反言無人可以反對的情形下,反同方恐慌,動員2萬人包圍立法院,並遊說國民黨,要求召開30場公聽會,同志團體對此非常憤怒堅持反對到底,國民黨立委衝上主席台導致會議僵持,「經過努力的協商,最後達成共識有兩位召委各開一場,並在我的堅持下要在會期結束前,讓法案出委員會,而我也做到了。」
尤美女律師在過去擔任律師時期及後進入立院擔任立委,都對於女權、性別議題挺身而出,改善各種權利不平的現況。理想是當橋樑實際卻是夾心餅
2012年民進黨徵詢擔任不分區立委的意願,尤美女律師表示,「當了這麼多年的地下立委,有這樣的契機一定要抓住,進去把我們在外面倡議那麼多年卻沒辦法通過的法案,能夠裡應外合通過,做多少算多少!」
「換位置,也要換腦袋!」當立委之後,不能只是站在婦女團體角度,面對的是所有選民,面對不同觀點與利益,必須不斷折衝樽俎,「最後通過的版本一定是大家都不滿意但可接受,尤其我是民間團體出身,所以要當政府單位、黨團與民間團體之間的溝通橋樑。」
但實際難為之處境,猶如夾心餅。「民間團體對妳的期待很深,黨團或政府單位會說,妳為什麼不是站在我們這邊,還要唱反調?而民間團體總是要求100分,政府單位只能做到60分,誰也不肯退讓,必須耐性溝通。很慶幸在我2任8年期間,讓民間團體許多懸宕一、二O年的法案幾乎都通過,我覺得很欣慰!」
2018年公投綁大選,民進黨選舉結果大敗,大力推動婚姻平權的尤美女律師,甚至被輿論獵巫為頭號戰犯,「但我無所畏懼,一路走來抓好方向,認為是對的就勇敢往前走。我一直相信,這些能量都會累積出一股勢,凡努力過也一定會留下足跡。」
時任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中)與多個同志團體,於民國107年1月3日在立法院記者會,公布2017台灣同志(LGBTI)人權政策檢視報告,內容涵蓋14個面向、27個議題,並提出4建言。